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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有关问题问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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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什么企业可以申报创新基金? 答:申报创新基金的必须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总人数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详细规定请注意本年度申请须知中“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部分。 2、问:企业申报创新基金前首先应学习那些文件? 答:企业要学习以下文件,并按规定执行: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 (2)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 (4)《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贴息项目合同》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合同》; (5)《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验收系统使用手册》。 申请基金的企业一定要认真、细致地阅读上述文件,特别是申请须知和指南,明确了解创新基金的规定,及企业必须注意的各有关事项。同时,企业要认真阅读申请材料中的《申请基金项目的重要提示》。 3、问:怎样购买创新基金申报材料? 答:可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也可以直接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北京科环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电话:010-68515544转2174、2178;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22-23519145,23375119)购买,有关问题可以向上述单位咨询。 4、问:什么是创新基金网上预申请?预申请的作用是什么? 答:为方便企业申请创新基金,从2000年度开始,管理中心设立了网上预申请业务。网上预申请是管理中心为了使拟申请创新基金,但又感到心中无底的企业专门设立的一项服务业务。 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通过简单的程序向管理中心报送有关信息。通过管理中心审查反馈的信息,使企业基本明确拟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从而可以较正确地把握是否申报以及何时申报。企业可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进行预申请。 网上预申请不是企业申请基金的必须程序。管理中心反馈信息仅作为为预申请企业提供的咨询意见。 5、问:申请创新基金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项目申请、项目审理及项目监理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企业在购买申请材料时应付材料成本费。 6、问: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如何正确使用年度指南? 答:科技部为了发布创新基金支持各领域的年度重点,每年度编制指南。企业在申请创新基金前,应首先认真阅读这本指南: (1)首先应认真阅读指南的前言,明确本年度创新基金指南编写的原则、年度支持的重点方向等重要内容。 (2)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及其本领域、项目的重点要求、规定等。 (3)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注意各领域小前言中黑体字),如果是属于不支持的项目,则不能申报。 (4)明确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当年度创新基金专题评审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按照规定时间申报(以收到项目申请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 (5)对于列入指南的项目,创新基金将给予优先支持;未列入指南的项目,只要符合创新基金申报基本要求和条件,同样可以申请支持。 7、问: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8、问: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9、问:创新基金2002年度不支持什么项目? 答:(1)在2002年度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第一部份“创新基金支持的对象”中,对创新基金不支持项目的8种类型作出了规定。 (2)2002年度创新基金指南各领域项目小前言中,对本部分领域不支持具体项目作出了规定(详见黑体字说明),请拟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注意阅读本年度指南。凡规定不支持的项目,请企业不要再申请。 (3)国防专用项目。 (4)由于国家专门设立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因此,各类涉及农业(主要含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技术领域的项目转由该资金支持,创新基金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申请。 10、问:申请创新基金需要按什么程序进行? 答:申请创新基金需经过以下程序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请资料发行机构——北京科环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天津市科学技术评价中心或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购买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材料。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附件等),并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具体要求详见申请须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验收系统使用手册》)。 (3)由三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织论证,写出论证意见并签字。论证意见和签字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后。 (4)企业将准备好的材料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对申请创新基金项目进行推荐,推荐单位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和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5)按A4纸张尺寸,用管理中心统一订制的申请材料包装封面,将书面材料(附附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一式四份,独立装订)、软磁盘(一式两份)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同时邮寄管理中心。材料寄出后,非经管理中心要求,不得更改或增减。 管理中心不接受企业或推荐单位来人报送的材料。 11、问:投资类与咨询类企业,其兼营范围包含有所申请项目的技术开发或生产等业务,是否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答:不符合创新基金的要求。 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所申请开发或生产的项目必须在其主营范围内。 12、问:创新基金不支持什么企业? 答:创新基金不支持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上市企业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13、问:对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科研人员携带的科技成果,如果是职务发明(或成果),申请创新基金时应附: 1、专利证书或证明本人与该项成果关系的证明文件; 2、本人与原单位签定的批准使用或转让该项成果的协议、合同等。 14、问:对于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时应注意什么? 答:申请创新基金时属于研发阶段的项目,要出具技术合作协议或合同;属于中试及批量生产阶段的,应出具技术研制、开发方与生产等相关单位的技术合作、转让协议或合同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签定文件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不具法人资质的单位与企业签定的技术协议与合同无效。 15、问:由事业单位转制的科研单位申请创新基金应注意什么? 答: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科研单位申请创新基金,要注意: (1)首先要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创新基金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应报送转制后企业的财务报表(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要附验资报告),不再报原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16、问:创新基金对企业申请项目数额有何规定? 答: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的规定: 1、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指一项技术或产品)。企业要特别注意,申报时不要将几个项目组合在一起申报。 2、经受理审查确定为不受理的项目,修改补充后可在当年再申请一次;经立项审查确定为不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企业也不能再申请其他项目。 3、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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