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局、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苏科计[2007]79号、苏财企[2007]26号),现将组织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省创新资金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1、技术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的项目。
2、对高技术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带动和示范作用,可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
4、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创办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海外留学人员在江苏创办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条件
1、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原则上属于《2007年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附件1)确定的范围。
2、项目目标产品明确,竞争力强,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阶段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3、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其它不良信用记录或在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省创新资金项目。
三、项目组织方式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申报省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填写《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信息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除国家级高新园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申报的材料,经高新园区管委会科技局初审后,上报省辖市科技局外,其余由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报当地县(县级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初审后,上报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
2、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报书的审查表内对申报项目的可靠性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地方是否给予先期立项支持(需附地方立项批文)等进行说明,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上报省科技厅的项目,省辖市科技局应填写《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当地财政局填写《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表》(苏财企[2004]51号)(附件5),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上报。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上报。
3、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实行预筛选方式组织申报,由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预筛选。200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推荐的项目不得超过12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8项。
四、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1、项目申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今后年度不再受理其申报省创新资金项目。
2、组织申报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完整与可靠性、有无强制中止项目或在研的应结未结项目、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五、项目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各省辖市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省创新资金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将《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新基金部(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三楼)。
3、2007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各省辖市推荐上报项目的项目信息表,除应附在项目申报书上一并上报外,还需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在网上申报(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std.gov.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项目信息表等可在省科技厅网上查询和下载。软件下载事宜由省科技厅网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5-83610678。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人:倪菡忆(025-83367509)
省创业中心创新基金部联系人:高亚平、王芝文
联系电话:025-86634918、83232318,83231898FAX
附件:1.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2.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
3.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信息表
4.2007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5.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 苏 省 财
政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